我想他一定是说反了。
应该是,我,王红,早晚要下地狱的,有一人陪着,未尝不可。
广播大学并未明文规定在校学生不能结婚。但我和张宥然都还差一年才到法定婚龄。
所以我和他签署了婚约,白纸黑字,条条款款细致得可怕。
大到家庭用度各自的责任承担,小到他每月必须在家呆十五天,若因工作等问题没有达到,次月必须补满。
谁也不许反悔。婚姻必须存续十年,十年之内,任何人不得人以任何方式离婚。
三年以内,不能要孩子。这是他提出的。我知道他不喜欢我,是定然不愿意与我有孩子的,我只能答应。
说出来好笑,骄傲如我,卑微如我,心心念念的男子,终于愿意娶我了,却竟然是以这样的方式。
我想,在我喜欢上他的那一刻起,我就抛弃了我自己,我没有了我自己。
而签署完婚约之后的一年里,我都没有再见过张宥然。
他在我的生活中,彻底消失了。
我们虽在同一个学院,却不同系不同班,两个班没有任何交集。我听其他同学讲,自大三开始,他们系就开始了实习,张宥然被分配到省电视台。
我和他也没有共同的朋友,我们共同认识的人,也就只有林达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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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于在院庆典礼上,我作为主持人,看到了节目单,那个名字才又映入眼帘。
张宥然,大提琴独奏。
下面的主持词是一系列显赫的奖项,国内的、国际的,有的我在报纸上见过,有的我连听都没听过。
我知道他会乐器,原来这乐器是大提琴。
更从没见他表演过。
那是我第一次亲眼见到人演奏大提琴。
静谧的漆黑中,一束暖黄的灯光映下来。
他鞠躬致意,琴弓平举,落在琴弦上。
灯光下,他的西装笔挺简洁,石青的衬衫和鸦青的领带折叠成十分好看的角度,眼睛微闭,鼻梁高挺,睫毛很长,像一个小扇子,他本就是棱角分明的长相,这样沉静的一张脸,宛如油画中走出的英伦王子。
十指修长,骨节瘦削而分明,优雅得像是艺术品,随着他缓缓拉动琴弦,音符一帧一帧流出,却悠扬婉转,行云流水,生动宛如画面。
原来大提琴可以拉的这么好。
他就一个人坐在中央,如芝兰如玉树,擒着琴弓的右手像被施了魔法,不疾不徐,曼妙灵动,将整个舞台变成了一面湖。
湖水澄澈见底,微波粼粼,倒映着天空的颜色,蓝得好像明镜。
天鹅缓缓游动于上,立着细长的颈子,翅膀扑哧着,飞溅起晶莹的水花,再落进湖水里。
湖边的芦苇一丛一丛,金黄金黄的,带着春光,带着微曦,在风里摇曳,我仿佛能抓住那芦苇的叶子,还看见了芦苇中那油亮亮的小瓢虫。
音符缓缓终止,全场雷鸣般的掌声。
我沉浸在画面里好半天,直到旁边的男主持人咳了两声,我这才回神。
提着裙子走上台,看着手中的台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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