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季明月是机械键盘爱好者,办公室里收藏了十几把。他掂量过其中的铝坨坨键盘,一只就有好几斤重,还是金属质地,若是下手狠一些,砸死个人不是不可能。
机械键盘之于程序员,就像宝剑之于名士。宝剑可把玩、可防身、可赠英雄,但绝对不可出刃见血、斩杀无辜。
好不容易调整过来的情绪又有些破防,季明月只好转移了视线。
照片中,尸体左侧墙面上甩出了点点黄白色的刺目污迹,给凝固的鲜红撕开了一道裂缝。
季明月好奇病又犯了,问道:“狗子,这是什么?”
杜宾淡定应道:“脑浆。”
季明月嗓子眼发紧。
杜宾想起了什么,“哦”了声:“猛鬼大哥,你现在坐的这把椅子,就是施哥的。”
“……”季明月胃里一阵翻江倒海,飞奔到了楼层的另一个洗手间。
杜宾挠头:“鬼也会吐吗?”
远处飘来阵阵呜哇之声,克制又放肆。连海不住地瞥了几眼声音源头,接着才问杜宾:“我姑且相信你所说的死法,可硬要将凶手的帽子扣在吴鹏程头上,未免牵强。”
在阴冥时,虽然刘引娣也一口咬定扼死自己的就是吴鹏程,但始终有股直觉萦在连海心头,那就是此案绝非他目之所及这般简单,而是另有隐情。
眼见不一定为实。
“还能有假?”说着,杜宾把手机递给连海,“施盼临死前写了血书。”
施盼的死法过于血腥惨烈,连海方才也没敢细看照片;此刻他屏了口呼吸,目光投到那具恶心的尸体头部。
杜宾:“看右边的地面。”
连海放大照片,见男尸趴伏,早已经没个人样了,尤其是左半边脑袋和脸庞被砸得几乎看不见了五官,但右手指尖却像弹钢琴一般,诡异地触碰地面。
彼处,有用鲜血画出的一片图形。
血液凝成了赭红色,但依旧触目惊心,线条也鬼画符一样歪歪扭扭。
连海辨出了两个字,它们上下排列——【口】、【天】。
吴。
“证据不要太明显,吴鹏程恰好又失踪了,不是他还能是谁?”窗外阳光正好,杜宾脸色却莫名发黯,“虽说施哥平时趾高气昂目中无人,但吴经理也不能下这么毒的手啊……唉!”
这话说得古怪,连海递回手机的同时,偏头看他。
那双不太常见的丹凤眼,看人自带上挑弧度,更显目光锋锐多疑。
杜宾手指在手机上摩挲,按出大小不一的指纹印,能窥两界的眸子中,同样微光闪动。
“猛鬼大哥,我知道你想问什么。”须臾,他突兀来了句,“吴鹏程为什么要杀人,对不对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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